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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04月05日    新闻来源:职业人才技能等级鉴定中心(全国联网)   浏览次数:
1、职业人才技能等级鉴定中心设置标准,是在相关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职业人才技能等级鉴定中心组织各领域权威专家学者,并参考借鉴国际及国家有关人才的设置标准形成的。对经过培训、考核、考试、测评符合此标准的人员予以资质确认,并颁发相应证书。该证书是申请者成为职业人才技能等级鉴定中心专业人才及会员的必备条件。
 
2、 证书是“职业人才技能等级鉴定中心”发给持证人独有的职业人才技能等级鉴定中心的专业人才资质证明,不得转借他人、私自涂改和假冒,否则证书无效。
 
3、 证书信息记载存在错误的,交由职业人才技能等级鉴定中心补证,个人或者其他单位无权变更或补证。
 
4、 持证者需按照规定使用证书,不得利用证书进行违法活动,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持证人承担。
 
5、 除发证单位外,任何组织、个人均无权注销该证书。
 
6、 “职业人才技能等级鉴定中心”对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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